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区建筑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3〕94号)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建安〔2013〕70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3年度市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工作目标,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市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与时间安排
1、整治范围:
市区所有已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和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
2、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2月-3月):春季复工、人员安全培训
第二季度(4月-6月):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
第三季度(7月-9月):高支模、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安全
三、工作重点
1、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等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工程参建各方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对企业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执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进行抽查;对施工企业是否对工人进行规定学时的安全培训,班组长、农民工等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核查。
3、整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标准规范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高支模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分包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登记、使用备案登记、装拆告知、安装与拆除、顶升加节与附着、验收与使用以及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等情况;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深基坑检查:深基坑的支护、降水、土方开挖、临边防护、地下管线保护、环境影响控制、变形监测等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南通市市区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通政规〔2012〕1号)等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脚手架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如落地式与悬挑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钢管扣件的检测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等情况。
(4)高支模检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钢管、扣件、顶托的检测情况;支撑系统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4、重点时段与重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保障性住房建设)
(1)春季复工:重点检查企业、项目部复工检查情况、项目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场人员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设备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状况及检测验收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
(2)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检查为全年性检查,与各季度专项整治重点结合一并开展。重点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建立与考核情况;安全经费保障与投入情况;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安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技术交底及实施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与使用登记备案情况;临时用电情况;临边洞口等实体防护情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推进落实等情况。
5、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管理情况(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预防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消防安全)
(1)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为全年性检查,与各季度专项整治重点结合一并开展。重点检查承发包手续是否合法、完善;有无相应施工承包资质和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
(2)预防高空坠落:预防高空坠落检查为全年性检查,与各季度专项整治重点结合一并开展。重点检查是否编制预防高空坠落专项方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是否进行跟踪检查;现场临边、洞口、高空作业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备;建筑起重机械与施工出入口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且防护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搭拆脚手架或模板支撑等重点过程、重点区域是否进行“旁站监督”;是否把好劳动保护用品合格关、材料进场检测关、安全防护设施搭设验收关;是否定期对安全防护装置、卸料平台等使用的钢丝绳进行检查;有无超期使用小型设备等。
(3)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前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是否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是否保证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规范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及严格作业审批;是否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开展包括应急救援在内的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等。
(4)施工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现场平面布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物料仓库防火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消防安全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规范;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活动板房的墙体夹芯材料是否为A级非燃烧性材料;建筑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产品等。
四、工作要求
1、各施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指定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人(请在3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主要责任人和联络人报送我站综合科)。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抓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各施工单位要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要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大力营造齐抓共管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
3、各施工单位要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建设,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安全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施工安全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督办、跟踪整治,直至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4、各施工单位要突出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实时管控,根据工作部署有效推进四个季度不同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等为突破口,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5、各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牵头组织作用,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协调管理,规范包括土石方、幕墙、水电安装及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的承发包行为,及时给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6、各监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安全监理水平。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各工程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旁监管理,参与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按期在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复查工作,查找和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同时要把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力的行为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我站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家督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建设、整治方案制定、工作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及工作成效等情况。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施工现场在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体防护、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单位和工程项目将给予通报表彰,优先推荐参与省、市级文明工地考核评比。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工程项目予以通报批评,上网曝光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巡查、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推荐参与省、市级文明工地考核评比;情节严重的,将申请行政处罚并建议限制招投标资格;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0一三年三月四日